综合经济管理发展与改革经济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省委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包括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在内的8个专项组,制定并严格执行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专项小组工作规则,建立科学决策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增强了统筹协调效能。出台《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制定分工方案。制定印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任务推进方案》,进一步明确改革重点、主攻方向、推进方式和完成时限,形成了完备的实施体系和明确的改革预期。建立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台账,明确各项改革举措实施路径和完成时限,盯住各领域改革时间节点、重要举措和关键环节,实行季度对账、半年评估、年度总结。建立改革督办责任制,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事到人,组织开展专项督察,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坚持“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经过4轮清理,取消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事项354项,比例达到51%;取消省属事业单位实质性审批事项13项;取消事业单位、协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等为行政审批事项提供要件或前置审批的事项70项。推动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55项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许可改为后置,年检年审事项减少84.3%,新登记内资企业4.8万户,增长61.9%。建立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审批时间明显压缩。成立省政府企业投诉中心,在媒体上通报企业投诉典型案例76起并处理相关责任人。
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 面向社会资本公开推出了41个涵盖铁路、城市基础设施、养老等方面的投资项目。分3批对城市集中供热新增热源项目公开招标,23个投资主体中标,总投资220亿元。分3批招拍挂矿权136宗,对12宗煤矿和金属矿探矿权公开招标,推进资源开采与深加工产业一体化发展。对5万千瓦新建光伏电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投资主体。
国资国企改革 出台了《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进新良集团、旅游集团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完成驻省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推动试点并全面启动厂办大集体改革。出台龙煤集团改革方案和支持其改革发展30条政策措施。通过配置新矿权,开发境外、省外、本地新矿支持其接续发展。推动森工重组黑森林下产品集团。推进省广播电视网络与哈尔滨、农垦、森工和龙煤等有线网络整合重组。
财税体制改革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2014年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汇总“三公”经费预算等信息全部对外公开,除涉密部门外的112个省直部门公开部门预算,市县全部实现预算信息公开。赋予农垦共青管委会、方正和沾河国有重点林区管委会、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财税职能,释放发展活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两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收回预算,统筹用于重点急需支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省直预算部门年度预算中300万元以上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管理。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覆盖范围,省直1474个预算单位和市县13980个预算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覆盖面达97.2%,全省1.4万个预算单位实行了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省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完成2013年度省本级政府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推进税制改革,扩大营改增试点,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电信业纳入试点范围;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从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资源税按2%税率从价计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制定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印发了《黑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目录》。
(姜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