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管理统计改革 结合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深入实施“五大规划”,全面推动十大重点产业发展等要求,出台了《全面深化统计改革总体方案》;推进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改革,组织开展了月度GDP以及涉及第三产业核算指标的预警工作;与省直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健全、完善了产业项目和园区统计监测;重新制订了战略新兴产业统计调查方案,建立企业分类及权重标准库;严格执行可比价计算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速度,实行了省向市(地)反馈制度;正式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部门统计工作,能源生产与消费统计数据协调性得到增强;建立食品产业综合信息系统和绿色食品产业统计调查方案,提炼出符合食品产业研究的指标数据库;根据全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进展情况,初步建立现代农业统计指标体系;对《黑龙江省和内蒙古东部地区沿边开发开放规划》统计监测工作进行积极探索和研究;开展网上零售统计;开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并发布了评价结果;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大豆种植面积核查、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和粮食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工作;启动全省企业创新调查;开展重点服务业企业核查,在牡丹江市和大兴安岭地区开展了反映地方服务业发展情况的统计调查试点工作;开展资源枯竭城市转型,文化产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县(市)工业、财源、民生、经济总量增幅,十强县及市(地)目标责任制考核等统计监测工作。
(曲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