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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质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扎实推进全省食品安全职能划转,确保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与食药部门平稳交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部门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为分级管理提供了政策支持。征得省委组织部、省编办和省人社厅同意,解决了交流干部回原地任职、多年遗留的编岗不一致、移交人员工作经费标准等问题。召开全省质监系统分级管理移交大会,与地市政府正式签署移交书,重点强调不仅是质监机构编制、人、财、物直接管理权限的移交,而且是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直接责任的移交。向市、县移交总编制8368个(含空余编制1097个),移交资产12亿元,移交房屋38.18万平方米。在移交中做到了无债务、无超编人员、无超职数现象、无(合理诉求)上访、无遗留问题。

(王士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