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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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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垦区加快各类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农(牧)场和管理区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探索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事业单位管理,鼓励和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到垦区基层服务。年末垦区共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1110个。综合医院125所,有总局总医院1所,管理局中心医院7所,神经精神病专科医院1所,疗养院1所;农场级医院(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牌子,承担社区卫生服务功能)115所;卫生监督所(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子)125个。卫生技术人员12705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4498人,注册护士4723人。拥有住院床位和观察床位10777张。报告国家法定乙类、丙类传染病17种,报告发病人数1817例,其中乙类传染病11种1636例,丙类传染病6种181例。报告发病率129.68/10万,报告发病率与2013年同期相比上升10.32%。报告死亡6例,报告死亡率0.43/10万,报告病死率0.33%。

(郭思宝 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