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 黑龙江省境内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81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686亿立方米,与地表水不重复的地下水资源量124亿立方米。全省人均占有水资源量2113立方米,略高于全国人均的2100立方米;耕地亩均占有水资源量405立方米,仅为全国亩均1533立方米的26%。黑龙江省水资源存在时空分布不均、年内年际变化较大的规律,呈现“四少四多”的特点:春季少,夏秋季多。春季降水量只占全年降水量的5%-15%;夏秋季节降水约占全年降水量的70%—80%,极易发生旱涝灾害;腹地少,过境多。全省境内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686亿立方米,而黑龙江、乌苏里江等界江界湖多年平均过境地表水资源量超过2000亿立方米,约为全省境内地表水资源量的3倍;平原区少,山丘区多。松嫩平原地区耕地面积占全省的50%,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仅占全省的22%。东部三江平原地区耕地面积约占全省的30%,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占全省的28%。中部山丘区耕地面积仅占全省的19%,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占全省的50%。全省水资源分布与耕地资源分布、农业生产力布局极不匹配;发达地区少,欠发达地区多。据2012年统计,哈大齐地区人口约占全省的48%、生产总值约占全省的67%,但水资源总量仅占全省的21%。大兴安岭地区人口占全省的1.3%左右,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的1.1%左右,水资源总量却占全省的15%。全省水资源总量的分布与能源资源、经济和人口重心分布不相匹配。全省降水总量2561.29亿立方米,折合年降水深563.1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多5.6%。时空分布差异大,汛期降水偏多,5-8月降水量444.7毫米,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多11.2%。全省水资源总量944.34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16.5%。其中,地表水资源量814.38亿立方米,地下水不重复量129.96亿立方米。全省总用水量364.13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17.75亿立方米,农业用水316.15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量28.95亿立方米,生态环境(河道外)补水量1.28亿立方米。
(刘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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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水利工作会议 (省水利厅 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