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文明建设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13个市(地)政府出台了本行政区内考核办法。“三条红线”指标分解到各市(地)、县级行政区域,覆盖省、市、县三级行政区的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体系基本建立。启动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制定了考核工作方案。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项目建设深入实施,690处国控取用水户监测站点现场勘查和复核工作基本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明显加强,牡丹江市被水利部列为第二批试点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水利风景区建设取得新进展,新增省级水利风景区3家,全省国家级水利风景区达27家。
(刘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