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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察

安全监察


  省煤管局针对春节后“小井”集中开工生产现象,对煤矿复工复产情况开展了督导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谁申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允许复工复产,有效杜绝突击开工、突击生产现象。全国“两会”期间,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开展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督导,坚守9个产煤城市和龙煤集团11天。4月上旬,集中抽查四煤城及龙煤集团、沈焦鸡西盛隆公司所属突出、高瓦斯矿井,组织专家“会诊”,针对瓦斯防治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意见,提高瓦斯防治水平。“五一”劳动节期间,联合省公安厅、省国土厅、黑龙江煤监局等部门,通过不听汇报、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检查方式,深入一线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避免煤矿安全管理出现死角和漏洞。7月上旬,督导重点产煤县(区)落实煤矿安全“1+4”工作法和“双七条”,检查煤矿监管“五真”措施落实、瓦斯和水害治理工作,以及重点县(区)领导小组履职情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会同黑龙江煤监局、省公安厅、省国土厅对各产煤市(地)和龙煤集团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煤矿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2014年,通过组织煤矿企业自检自查、地方政府属地检查和交叉检查、省级专项督查和联合检查等活动,全年共组织各类执法检查活动30次,抽查煤矿企业283处,查出隐患和问题3924条,消除隐患3846条,整改率98%,有效促进了煤矿安全和矿区稳定。

(胡小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