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城乡规划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强城乡规划编制管理,不断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代省政府完成了绥化市、讷河市、富锦市、双城市4个城市总体规划批复,同意对五常市、呼玛县进行总体规划修编,配合省发改委完成了《黑龙江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22个乡镇总体规划和43个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了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对哈尔滨等22个城市和开发区总体规划、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规划进行了技术审查。按照住建部部署和安排,启动了哈尔滨市阿城区、同江市“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强化规划实施管理,制定下发了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方案,对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检查;配合住建部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协调处理了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大庆4个城市涉及违法建设行为的卫星遥感变化图斑。积极组织开展全国优秀规划设计奖推荐申报工作,全省共获得国家级奖项10项,其中,二等奖2项,三等奖5项,表扬奖3项。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街区的保护,齐齐哈尔市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富裕县富裕屯等5个村屯被评为中国传统村落。
(于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