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


  2014年,全省河流断面达标率为65.6%,提高5.6个百分点,省辖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89.7%,PM10年均浓度下降1.4%。引入先进监测装备,有效增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力;空气颗粒物源解析跨入国内先进行列,哈尔滨、佳木斯、大庆三个城市的冬季源解析完成初步报告。环境监测“一个站工程”扎实推进,第一批40个空气自动站如期招标,9个城市的30个自动站按时与国家联网,9个重点辐射监测自动站并网运行。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体系逐渐完善,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率达80%。

(牟善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