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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监管

辐射安全监管


  省环保厅以高风险源为重点,对全省Ⅲ类以上放射源及暂存库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清理违规贮存放射源25枚,提出整改意见132条,全部跟踪督促落实。指导完善企业放射源台账,强化企业对放射源出入库、使用、维护、送贮等环节的管理,提升企业自我防护、自我完善能力。加强放射性废物(源)管理,完善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附属设施建设,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老旧贮存库实施退役,全年收贮闲置、废弃放射源131枚。2014年全省辐射环境质量良好,各区域辐射剂量全部在本底值范围内。

(牟善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