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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

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


  2014年,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保护展示工程取得实质进展。2012年,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列入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2013年,省政府正式公布《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保护规划》。2014年,一次争取国家专项资金1.7亿元,各项保护工作整体启动运行。本部旧址、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遗址、细菌弹壳制造厂遗址展示工程获国家立项,展示工程技术方案获国家批复,完成相关考古清理工作。启动中东铁路建筑群整体保护规划编制,线上重点文物横道河子机车库和圣母进堂教堂维修工程通过专家验收,哈齐客专工程涉及5处中东铁路建筑迁移工程完工。推进唐渤海国龙泉府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金上京会宁府遗址整体保护工作。实施金界壕遗址、汤原县桃温万户府故城、桦川县瓦里霍吞城址、哈尔滨市颐园街1号欧式建筑等11处国保单位抢救性修缮工程。莽吉塔故城、宁古塔将军驻地旧城遗址、塔子城址、卜奎清真寺、侵华日军东北要塞虎头要塞、胜山要塞等18个维修、考古、安技防(安全防范和技术层面防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获国家文物局批复,争取国家重点文物保护资金7211万元。省政府正式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7处。黑龙江省文物保护中心正式挂牌。全年,完成基建考古勘探项目32项。配合基建开展考古发掘2项,发掘遗址8处。开展渤海上京城寺庙址考古发掘及勘测和金上京南城南墙西门址发掘2项大遗址考古。开展齐齐哈尔市洪河遗址发掘、饶河县小南山遗址试掘、桃山旧石器遗址发掘及大兴安岭岩画洞穴址试掘4项主动性课题考古。配合三江治理工程开展三江流域文物调查勘探,包括黑龙江、松花江、嫩江干流堤防工程和胖头泡蓄滞洪区工程,对文物遗存的分布、特征和价值等有较为深入认识。大兴安岭岩画考古调查有新发现。经过两年调查,在东起呼玛,西至漠河,北起绥安,南至八十八岭,约16.7平方公里范围内,先后发现31处岩画点,58处、1850余幅彩绘岩画,并在呼中区一处有岩画的洞穴内,清理出土石器、陶片等遗物,证明是不同时期(文化)的洞穴遗址。黑龙江省申报的4项考古研究课题获国家文物局支持。全省第一次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初步认定一级文物2100件(套)、二级文物2895件(套)、三级文物9719件(套),一般文物及未定级藏品10余万件(套)。实施“黑龙江籍书画名家艺术典藏工程”。画家于志学的100多件代表作品、王隽珠的300多件代表作品无偿捐赠省博物馆,改善省博物馆馆藏结构,开启博物馆藏品征集新纪元。省文化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发《黑龙江省省直文物藏品征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文物藏品征集经费支出手续的通知》,规范文物征集和资金使用。省博物馆“白山·黑水·海东青——纪念金中都建都860周年特展”和北安庆华军工遗址博物馆“共和国枪械的摇篮”展览,获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东北抗联博物馆、鹤岗博物馆、庆安县朝鲜族博物馆、呼玛县博物馆、黑龙江大兴安岭蓝莓博物馆、黑龙江纳兰满族文化博物馆、桃山博物馆和青冈县博物馆8家新建(改扩建)博物馆开展形式设计或内容设计。改陈提升黑河知青博物馆、肇源博物馆、齐齐哈尔博物馆、绥化市博物馆、黑龙江流域博物馆等11家博物馆。全年,新增备案博物馆20家,全省备案博物馆累计193家。黑龙江省两个联合国项目——赫哲族伊玛堪和望奎皮影各项履约工作取得进展。《伊玛堪集成》正式出版,首创的伊玛堪皮影戏创排完毕。满族刺绣等7个项目入选第四批国家级名录,确定公布第四批省级项目名录保护单位64个,代表性传承人62名。同江、饶河2个非遗设施建设项目获国家2000万元资金支持,推荐10个国家级项目和13名传承人申请中央补助资金868万元。实行项目保护动态管理,调整和重新认定7个国家级项目保护单位。《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完成立法前准备工作。根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方案的通知》,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正式独立。

(李文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