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消费 2014年,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467元,比上年名义增长4.9%,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3.5%。城镇居民多项消费低速增长。当年,全省经济增速降到1987年以来最低谷,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创2010年以来新低。受其影响,在城镇八大类消费支出中,除交通通信支出同比快速增长外,其他支出均小幅增长。受汽车消费的拉动以及通信行业的迅猛发展,全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支出2054元,比上年增长21.2%,是唯一一项呈两位数增长的消费。其他用品和服务、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娱乐、食品烟酒、居住、衣着七大类消费支出比上年分别增长6.8%、5.6%、4.4%、2.7%、2.5%、2.1%和2.0%。
从消费结构看,全省城镇居民刚性消费需求仍然较高。城镇居民各项消费支出占总消费的比重由高到低依次为食品烟酒占27.5%、居住占21.3%、交通通信占12.5%、衣着占11.0%、教育文化娱乐占10.5%、医疗保健支出占8.9%。除交通通信占比高于上年1.7个百分点外,其余消费占比均比上年下降或持平。食品和居住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均较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衣着和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占比分别下降0.3和0.2个百分点。
(林松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