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保障 2014年,省双拥办重新修订完善《黑龙江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3个规范文件,先后4次召开处务会、市(地)双拥优抚座谈会,集中研究讨论、归纳梳理修改意见建议。11月18日,3个文件以省双拥工作小组名义下发各地试行。9月30日,在哈尔滨市烈士陵园,省、市联合举办首个烈士公祭活动。省委书记王宪魁、省长陆昊以及省、市党政军领导和社会各界800多名代表参加烈士公祭活动。7月10日,由全国双拥办主办、省双拥办承办的全国省(区、市)双拥办主任会议在哈尔滨市召开。全国各省(区、市)双拥办负责人、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和军地相关单位代表约150人参加会议,讨论修订《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征求对《全国“双拥在基层”活动实施方案》的意见建议。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保障水平。从1月起,将建国前在乡老复员军人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90%;建国前在乡老复员军人病故后,在其享受6个月原补助丧葬费的基础上,再加发12个月原补助的一次性病故抚恤金;在乡复员军人的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在国家提标的基础上,由地方财政负担,每人每年再提高120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最低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0500元,抗日战争时期最低标准每人每年11000元。组织开展优抚对象数据专项清理核查工作。截至10月15日,全省采集优抚对象二代身份证10.2万人,认证率85.53%,优抚数据规范管理更加精细化。开展优抚医疗巡诊和短期疗养活动。6月13-9月28日,组织省荣军康复医院,赴黑河市、伊春市等32个市、县(区)开展“走边关、进老区、解医难”优抚医疗巡诊活动,现场为2000多名重点优抚对象送医送药、免费体检、健康咨询、发放健康宣传资料,累计发放药品价值68.5万元。3-11月,根据民政部换发残疾军人证工作统—部署,组织专人到12个市(地)28个县(市、区),采取分片集中、以旧换新方式,为全省1.4万残疾军人审核换发新式证件。
(何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