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明水县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通肯河流域,东部属于小兴安岭余脉丘陵地带,西部属松嫩平原腹地,地处北纬47°—47°20′,东经125°15′—126°30′之间。海拔高度156.7-293.6米。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冷暖干湿分明。年平均气温2.0℃,年平均降雨量472毫米,年无霜期平均为124天左右,年平均日照为2235.6小时。所处地理位置,东、南、西、北和西北分别与海伦市、青冈县、林甸县、拜泉县和依安县毗邻。全县幅员面积2313平方千米,现辖县城8个社区,12个乡镇(5个镇,7个乡)、99个行政村,总人口34.35万,城镇人口5.9万。人口出生率为2.59‰。民族以汉族居多,还有朝鲜族、满族、回族、蒙古族、纳西族、达翰尔族、锡伯族、壮族等少数民族。明水县是农业县份,素有“一林、二草、七分田”之说。现有耕地209万亩,盛产大豆、玉米、谷子、高粱等粮食作物,亚麻、葵花、甜菜等经济作物和薯类也都有良好的生长条件;有宜牧草原70万亩,为畜牧业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有林地66万亩。明水县交通便利,202国道(哈黑一级公路)贯穿全境,与明海、明三、明沈三条二级国路构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东南与省会哈尔滨相通,西北与鹤乡齐齐哈尔相连,西南与油城大庆相接,是哈尔滨以北的重要商品集散地。近些年来,明水县坚持改革开发,实施“农区工业化”战略,“强县、兴县、活县”经济,使城乡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王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