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业 城镇低保标准超全省平均标准30元,农村低保达到全省最高标准。企业养老保险费收入实现10514万元,超额完成3306万元,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养老金212元。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全省一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到19家,农村敬老院建设步入全市先进行列;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新建了聋哑学校教学楼、克音小学寄宿制学校和职校综合实训楼,绥棱县被确定为全省地方教材研发实验基地,全省督学责任区建设试点县,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重点培育县;卫生事业持续发展,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8%。新农合参合14.47万人,共为42138名参合农民补偿医药费4675万元。新建了急救中心、县医院二门诊和疾控中心,扩建了长山、四海店卫生院,县中医院晋升为二级甲等医院;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承办国家、省级各类文艺演出15场,被评为全国文化先进县;平安绥棱建设成效显著,全年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连续八年被评为省级平安县,并被推荐为全国法治先进县。
(高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