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事业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41元,同比增长11.9%,人均消费性支出11561元,增长1.3%。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3.96%,比上年上升4.8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94元,同比增长12.3%。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2.5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5.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7.9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9.2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9.2万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3366万元,同比增长14.6%。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592.7万元,同比增长21%。2014年,大兴安岭林业企业在岗职工人均月增资103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兑现第四、第五次阳光工资。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被确定为国家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全部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新林区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验收。全年争取就业专项资金1.25亿元,全区新增就业1.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追讨农民工工资1954.2万元,收缴保证金1101.6万元。地区社会福利院、呼玛县老年公寓建成,全年发放城乡居民低保、医疗救助等资金1.6亿元。推进加格达奇区热源扩建、热网改造和终端用户改造,解决居民住户供热问题。林业棚户区改造结转项目和新建项目全部开复工,分别完成31.3万平方米和19.7万平方米。
(张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