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建设 自2014年4月1日起,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执行国家停伐决定,全面停止木材商业性采伐,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的通知》,成立专项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检查停采情况。加强营林专业化队伍建设,完成森林抚育补贴试点21.96万公顷,补植补造1.27万公顷,义务植树58.1万株。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坚持重兵投入、靠前布防,火灾当日扑灭率达100%,全年未发生人为森林火灾。全区森林面积、活立木总蓄积和森林覆盖率分别增加4.16万公顷、740.5万立方米、0.49个百分点,森林资源连续5年实现“三增长”。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兴安六号”专项行动,打击滥砍盗伐、毁林开垦、拱地头、扩地边等违法行为,划定森林、林地、湿地、物种4条保护红线,全年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365起,收回林地291.4公顷。盘古河自然保护区晋升为省级,呼玛河源和漠河大林河批准为国家湿地公园。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成为全省第一个列入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试点示范单位。
(张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