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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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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全县实现城镇新就业2325人,新增就业1817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120人,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9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3%。开发公益性岗位1495个。职业技能鉴定364人。劳动合同鉴定人数3980人。受理劳动人事仲裁案件9起,已解决6起,涉及劳动人数57人,涉及工资金额13.57万元。审合小额贷款150人,实计审合通过96人,贷款金额408万元。

(管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