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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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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资源 根据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黑龙江省土地总面积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4.9%,居全国第6位。全省农用地面积4143.33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8.03%。建设用地161.98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44%。未利用地面积401.61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53%。全省耕地面积1593.83万公顷,耕地中水田317.98万公顷、水浇地3.32万公顷、旱地1272.53万公顷,耕地面积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3.86%;园地面积4.49万公顷,占0.10%;林地面积2324.49万公顷,占49.38%;草地面积203.45万公顷,占4.3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122.28万公顷,占2.60%;交通运输用地面积59.29万公顷,占1.2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218.23万公顷,占4.64%;其他土地面积180.86万公顷,占3.84%。人均耕地面积0.416公顷(合6.24亩/人),高于全国人均耕地水平。

(郑连成 武阳 刘欢 刘显巍)
  水资源 黑龙江省有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绥芬河四大水系。流域面积50平方千米及以上河流2881条,总长度为9.2万千米,其中,流域面积100平方千米及以上河流1303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千米及以上河流119条;流域面积10000平方千米及以上河流21条。有兴凯湖、大龙虎泡、镜泊湖、连环湖和五大连池等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千米及以上湖泊253个,水面总面积3037平方千米。有黑龙江、兴凯湖、绥芬河等界江界湖,俗称“六江一湖一水道”,水界总长度2723千米,占全省边境总长(2981千米)的91%。全省境内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81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686亿立方米,与地表水不重复的地下水资源量124亿立方米。全省人均占有水资源量2170立方米,略低于全国人均的2196立方米;耕地亩均占有水资源量460立方米,仅为全国亩均1533立方米的30%。全省水资源存在时空分布不均、年内年际变化较大的规律,呈现“四少四多”的特点:春季少,夏秋季多;腹地少,过境多;平原区少,山丘区多;发达地区少,欠发达地区多。2015年,全省降水总量2528.22亿立方米,折合年降水深555.9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多4.2%。时空分布差异大,汛期降水偏多,6-9月降水量337.5毫米,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偏少13%。2015年,全省水资源总量814.08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0.5%。其中,地表水资源量686.04亿立方米,地下水不重复量128.04亿立方米。2015年,全省总用水量355.26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16.21亿立方米,农业用水312.57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量23.84亿立方米,生态环境(河道外)补水量2.64亿立方米。

(田中雨)
  矿产资源 黑龙江省是矿产资源大省,矿产种类比较齐全。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发现各类矿产135种(含亚矿种、下同),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84种,占全国2014年已查明230种矿产资源储量的36.52%。已查明的84种矿产按工业用途分为9大类,其中能源矿产6种;黑色金属矿产3种;有色金属矿产11种;贵金属矿产6种;稀有、稀散元素矿产8种;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7种;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7种;建材和其他非金属矿产34种;水气矿产2种。已发现尚未探明的各类矿产51种。全省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与全国查明资源储量同类矿产相比,居全国前10位的有50种,其中石油、石墨、颜料矿物(黄土)、矽线石、水泥用大理岩、铸石用玄武岩、岩棉用玄武岩、火山灰、铼矿等居全国首位;锇矿、长石、玻璃用大理岩居全国第二位;浮石、陶粒页岩、铂钯矿(铂钯未分)、铱矿、钼矿居全国第三位。黑龙江省地域辽阔,矿产资源种类较全,分布广泛又相对集中。如石油、天然气主要集中在松辽盆地的大庆一带;煤炭则分布在东部的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和鸡西等地;有色、黑色金属矿产主要分布于嫩江、伊春和哈尔滨一带;金矿分布在大、小兴安岭及伊春、佳木斯、牡丹江等地;非金属矿产主要分布在黑龙江省的东部和中部地区。

(郑连成 武阳 刘欢 刘显巍)
  植物资源 全省有高等植物2400余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东北红豆杉1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红松、兴凯松、松茸、野大豆、水曲柳等10种。

(崔祥娟)
  动物资源 全省有陆生野生动物476种,兽类88种、鸟类361种、爬行类16种、两栖类11种。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17种,其中鸟类11种,东方白鹳、黑鹳、中华秋沙鸭、金雕、玉带海雕、白尾海雕、黑嘴松鸡、白头鹤、丹顶鹤、白鹤、大鸨;兽类6种,东北虎、豹、原麝、紫貂、貂熊、梅花鹿。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66种,其中兽类10种,有黑熊、马鹿、雪兔等;鸟类56种,有大天鹅、花尾榛鸡、鸳鸯等。

(崔祥娟)
  湿地资源 黑龙江省是湿地大省,种类最全,分布最广,生物多样性丰富。2009年第二次全国湿地调查数据显示,全省有自然湿地面积556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1.8%。按类型划分,沼泽湿地427万公顷,河流湿地75万公顷,湖泊湿地35万公顷,其他湿地19万公顷;其中沼泽湿地427万公顷,全国面积最大,约占全国沼泽湿地的1/5,是黑龙江省最典型的湿地类型。按省内流域划分,黑龙江干流湿地195万公顷,嫩江流域湿地178万公顷,松花江流域湿地131万公顷,乌苏里江流域湿地51万公顷,绥芬河流域湿地1万公顷;在省内区域划分上,松嫩平原黑龙江部分湿地198万公顷,三江平原湿地91万公顷。碳储量达19亿吨,是全省乃至全国的碳储存库。全省有扎龙、洪河、三江、兴凯湖、七星河、南瓮河、珍宝岛和东方红8块国际重要湿地,是全国拥有国际重要湿地最多的省份,占全国国际重要湿地的1/6。全省已建湿地自然保护区138处,其中国家级26处,省级61处,市县级51处;有富锦等77处湿地公园和逊克东山湖等11处湿地保护小区,基本形成了由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构成的湿地保护体系。

(崔祥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