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建设社会事业发展 居民生活 2015年黑龙江省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稳步提高。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593元,比上年增长6.8%。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203元,同比增加1594元,增长7.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095元,比上年增加642元,增长6.1%。全年,黑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3403元,同比增长5.0%;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7152元,同比增长4.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8391元,同比增长7.2%。
(林松娟)
就业 2015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71.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48%;“十二五”时期,全省累计城镇新增就业380.8万人,比“十一五”时期增长3.6%。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刺激大学生创业和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政策,推动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工等实干创业。下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用人单位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用于援企稳岗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达11.6亿元。资源型城市和老工业基地城市困难企业就业帮扶计划稳步实施,龙煤集团第一批2.25万名富余人员的组织化分流有序推进。发挥技工院校和社会专业培训机构作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72.5万人,企业职业技能鉴定14.2万人。全年帮助23.8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796名零就业家庭成员通过就业援助实现就业,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邢天敏)
劳动关系 推行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分别达96.4%和80%。建立法律服务援助窗口,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拆,推进“访、裁、诉”有效衔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平稳高效处理,结案率达96.5%。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大,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为7.9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11.8亿元。
(邢天敏)
社会福利 老年福利。加大机构项目建设力度。新建民办养老机构180个,其中亿元以上大项目30个,投资总额95亿元;新建14个200张床位以上的县级公办养老机构,投资总额9.07亿元。全年新增各类养老床位2.65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全省30%以上养老机构内设了医疗机构,50%以上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了合作协议,基本卫生服务项目覆盖到90%以上的社区居家老年人。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新(扩)建城市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室)289个,城市和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82%和32%。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农村敬老院整合改造和农村社区建设优势,在全省推广了在乡镇一级建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三位—体的养老模式;在村一级建立五保家园、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站)和居家养老相互依托的养老模式,实现了以县级中心院为辐射,以区域性中心院为主体,以农村幸福院和社会办院为补充的供养格局。儿童福利。2015年全省市(地)级儿童福利机构15所、床位3010张,实现了全覆盖;推进在50万人口以上县(市)实施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二期建设项目。全省共建成社区“儿童之家”4920个(含哈尔滨2037个农村社区)。为全省1200余名孤儿、困境儿童提供免费医疗救助。残疾人和精神卫生福利。出台《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新建黑河市精神病人福利院,新增床位300张;牡丹江神经精神病医院、佳木斯精神病人福利院扩建项目各新增床位200张。
(王辉 杨桐)
救灾救济 提升救灾保障能力,印发《黑龙江省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暂行办法》;全年采购救灾物资5万余件,价值400万元;建成民政部中央救灾物资哈尔滨储备库、克东、黑河、大兴安岭3个省级储备分库;截至2015年底,全省累计投入专项资金1亿元,建设了10个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总建筑面积达到3.5万多平方米;印发《黑龙江省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为全省11个国家级贫困县、13个省级贫困县和18个多灾易灾县的基层民政单位发放42辆民政救灾专用车辆;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工作,提升市、县、乡三级灾情管理水平。提升减灾社区建设水平,把社区减灾工程作为重大民生项目抓推进,采取了国家级、省级和启动减灾工程社区三级梯次升级法;全省有40个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70个社区被评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00个社区达到减灾工程启动标准。
(李林)
城乡低保 黑龙江省连续第九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出台《关于做好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保障水平有关工作的通知》,全省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500元,惠及了全省238.4万城乡低保对象。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出台《黑龙江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暂行办法》《黑龙江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办法》,提升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准确性。出台《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提高了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水平。出台《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推进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出台《关于推进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衔接的通知》,最大限度的缓解救助对象的困难,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效益。出台《关于着力推进“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31个“救急难”试点县(区),有效解决了城乡居民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四煤城下岗失业人员。3月,下发《关于继续做好四煤城及森工林区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对新增困难家庭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和分类建档,将4.7万新增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救助范围。10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四煤城”转岗失业人员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开展摸底排查和信息核对等工作,拟将4.1万人纳入救助范围。
(董艳雪 曹猛)
教育 加强中小学德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化教育改革,制定了《黑龙江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综合改革主体框架初步建立,《黑龙江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省委深改组审议后已报教育部备案;加大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强化依法治教;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完善教师队伍用人机制;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深入实施教育保障各项机制。2015年,全省有小学2802所,在校生147.80万人,专任教师12.59万人;初中1564所(其中职业初中1所),在校生89.98万人,专任教师9.38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为99.96%,初中阶段净入学率为99.95%,义务教育九年巩固率99.34%。有幼儿园5770所,其中公办园1546所,在园幼儿(包括附设班)53.23万人,幼儿园专任教师3.23万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为75.61%。高中阶段教育学校664所(不含技工校),在校生79.04万人,专任教师7.23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5.02%。有普通高校81所,其中普通本科高校38所(含独立学院1所),全省高等教育学生总数104.85万人,专任教师4.82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50.01%。
(吕征)
科技 2015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由省政府颁布实施。全年科技专项经费54042万元,其中研发专项14242万元;产业化专项36800万元;平台建设专项3000万元。共争取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3个项目(课题),10个项目列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全年,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新增培训基地、工程技术中心、中试基地和重点实验室、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加盟服务机构110家,大型仪器654台(套),检测项目7932项,新增仪器及检测服务1.4万次。全省共认定登记技术合同1231项,成交金额86.47亿元,同比去年增长7.03%。其中,省本级共认定登记技术合同399项,成交金额31.73亿元,占全省认定技术合同的36.7%。推进“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坚实起步。梳理成果取得实效。全省在5085项应用型科技成果中,筛选出1112项高新技术成果,通过组织180场(次)科技成果发布对接活动,推动转化落地项目514项,签约额29.19亿元。成立公司取得实效。全省新注册成立哈工大机器人集团等科技型企业2116家。企业孵化培育取得实效。全省新增中关村基地众创空间、哈尔滨斯达普等39家新型孵化器,新入孵科技企业1047家、毕业企业103家,新创办大学生创业企业228家。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总数达到111家,孵化总面积达到261.9万平方米。借力资本市场发展取得实效。全省累计组织科技投融资对接活动98次,签约项目155个,签约总额37.61亿元。推动企业上市取得实效。全省新增38家科技型企业上市(挂牌),还有88家科技型企业拟上市(挂牌)。科技支撑产业发展能力得到提升。应用研发成果生成取得实效。截至2015年底,全省专利申请总量达到24.9万件,专利授权总量达到14.1万件。有17个项目获得国家科技奖励,其中自然科学奖3项、技术发明奖5项、科技进步奖9项。成果应用转化和产业化取得实效。前三季度,全省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8.8%,高于全省规上工业8.6个百分点;哈尔滨市、大庆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5个高新区实现总收入4312.6亿元、总产值3728.2亿元、利税497.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8%、5.8%、8.6%。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以“创新创业科技惠民”为主题的系列科普活动,重点展示黑龙江省的科技创新创业成就,彰显了科技在支撑发展、惠及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汪英华 孙红 王建超 刘今 徐晶 刘佩海 周哲)
卫生和计划生育 医改工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实施。七台河市、齐齐哈尔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取得实质性进展,150个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实施价格机制、补偿机制、医保支付等综合改革。医保体系得到健全和完善。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00元,其中政府补助达到380元,政府政策性住院补偿比提高到75.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得到巩固。调整完善了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一定比例的双向转诊药品。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建成城市医联体150个,实现城市内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全省132个县(市、区)的49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签约户籍数128.5万户、签约人数321万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20个乡镇卫生院获得全国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称号。乡村卫生一体化核心管理率达到100%。为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1075人,首批169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已分配上岗。公共卫生服务取得新成效。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基本公共卫生人均补助经费提高到40元,服务项目增加到12类45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扎实推进。全省法定传染病发病呈下降趋势,未发生重大传染病大规模流行。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1个国家级卫生城市、4个国家卫生县城、30个省级卫生城市通过复审,2642个行政村环境实现了综合整治。妇幼保健工作成效显著。投入4亿元实施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提升计划,新建27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启动了全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建设。食品安全管理步入正轨。组织监测食品样品35类6860份,为省政府提供20余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报告。企业备案2299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管理实现规范化。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实现攀升。及时有效地应对处置了各类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及多起重大事故的紧急医学救援,全力保障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截至2015年底,全省各级政府投入卫生计生事业资金总量达到1038.45亿元;全省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到21241个,编制床位达到20.1538万张,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5.38张,每千人口医生数达到2.17人、护士数达到2.3人;全省人均期望寿命提高到76.59岁;审批单独二孩11425例。
(龚南红)
体育 群众体育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推进建立省级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健康龙江行动”;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加大体育场地建设力度,资助建设了各类全民健身场地设施4162个。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了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等多项比赛;组织网络不断完善,对全省128个社团组织开展评估。竞技水平不断提高,共获得世界比赛金牌29枚、全国比赛金牌189枚。承办多个等高水平赛事,并激发社会组织办赛的活力。打造体育产业品牌,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体育产业融入“互联网+”和国际资本要素。推进黑龙江省冰雪体育产业集团组建。与新西兰滑雪指导员联盟联合在亚布力成立了中国第一所国际滑雪学校。发展特色鲜明的体育产业项目。围绕黑龙江省冬季体育特色,推进冰雪资源与其他运动项目实现有机融合,将雪地足球、冰雪汽车拉力赛等打造成具有黑龙江省特色的国际赛事品牌。打造体育户外旅游精品线路,加强户外运动基地建设,带动群众户外体育活动的开展。体育彩票工作平稳有序健康发展,2015年共销售体育彩票58.66亿元,全国排名第9位,全省市场占有率为54%,共筹集公益金15.66亿。加强黑龙江省同周边地区的体育交流。举办了第二届中俄区域间体育交流合作会议。同朝鲜、日本、韩国、加拿大、美国、荷兰等国进行了交流访问和项目合作。
(于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