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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政策保障

生活政策保障


  健全完善“三个机制”,抓好老干部生活待遇政策落实。协调省财政厅做好省直特困企事业单位医药费统筹金及合理超支部分财政补助申请工作,共申请到省直在哈困难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金、合理超支财政补贴1775万元,拨付给特困单位的主管部门,用来垫付医药费统筹金,保证了这部分离休干部按时就医。调整省直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资金筹资标准。将省直离休干部医疗费合理超支20%以上部分,由医院和省财政按3:7比例分别承担,建立与省直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资金筹资标准相适应的保障机制。提高部分离休干部医疗待遇。在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按照中组部文件精神,黑龙江省为9名离休干部提升医疗待遇享受副省长级;为135名离休干部提升报销医疗费待遇,按副省(部)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解决省直特困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包烧费问题,共解决省直特困单位18个厅局(集团)387名离休干部2014-2015年度供热费118万元,解决省直19个厅局(集团)383名离休干部2015-2016年度供热期供热费所需资金共计109万元。增加离休干部离休费,为全省7500余名机关离休干部每人平均增加离休费803元,为8300余名事业单位离休干部每人平均增加离休费587元。调整省级离退休干部自雇费标准。加大信访督办工作力度,共接待处理老干部信访件183件,总结巴彦县委老干部局、农垦九三管理局做好老干部信访工作的典型经验,在黑龙江老干部工作网站上宣传推广。

(杜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