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和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为做好届中调整工作,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现有情况和空额情况进行统计摸底及推荐。参与农垦、森工法检系统划归地方前期准备及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为农垦、林区划归地方后法职人员任免及法官、检察官员额制任免做好准备。截止2015年12月底,提请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415人,其中,任职160人,免职246人,接受辞职9人。完成98名代表资格变动工作,其中,补选省人大代表46人,终止省人大代表资格52人。补选全国人大代表1人,罢免全国人大代表1人。
(尹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