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 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 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 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省委6号文件)后,省人社厅不断创新人才工作,集中出台系列配套办法,形成人才政策的“组合拳”,为推动龙江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
简政放权释放人才发展活力 针对体制机制不活、管得过多、管得过死等问题,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审批权,赋予事业单位充分的用人自主权。部分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省属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实行直聘制度;市(地)或省级主管部门自行开展成人高校、民办高校、中专、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市(地)和农垦、森工系统自行开展卫生、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实现人才培养、使用、管理、评价的有机统一。将外国人入境就业、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等行政许可,由原下放哈尔滨市扩至所有市地;将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存档、接收和落户手续,省直单位以外的高级专家延聘下放市地、县市管理。公务员遴选由过去省厅集中遴选,全部改由市(地)和省直单位自行组织。
政策创新激发创新创业热情 强化政策创新和引导,以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为重点,激励各类人才敢于创新、积极创业、服务社会。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支持力度,以省政府文件出台《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热情,下发《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在省委6号文件规定的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的基础上,作出创新规定。
综合施策引才留才选才并重 着眼于适应人才工作新常态,完善“引才、留才、评价”三项措施,促进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完善引才措施,联合有关部门出台《畅通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吸引和鼓励高层次人才来我省创新创业。完善留才措施,下发《关于印发<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办法>的通知》,降低考录门槛。出台《关于中小学教师及乡村教师和基层医务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鼓励人才在基层一线建功立业。完善评价措施,出台《关于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高级职称政策的通知》,允许作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高级职称,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
需求导向注重高端人才培养 为适应全省实施“五大规划”、发展“十大重点产业”对人才的需要,加大对本土高端人才培养力度。推动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建设。截至2015年底,培育国际一流梯队9个,国内一流梯队42个,省内一流梯队356个,其中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419人、后备带头人546人。重点培养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下发《关于印发<重点产业急需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2015年,全省培养高技能人才达到7.3万人。创新与瑞士人才培养+项目合作方式,累计举办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赴瑞士培训班12期,培训企业257家,培训相关管理人员309人。瑞士索洛图恩州于2015年9月与黑龙江省建立友好省州关系。双方累计签署合作协议20余项,金额约2亿元。
(邢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