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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民主自治和社区建设

基层民主自治和社区建设


  社区建设 按期完成全省“十二五”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城市社区建设达标率达到90%,农村社区建设启动率达到100%。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实现全面覆盖,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室)覆盖率达到65%;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双百”示范工程取得快速进展,2015年确定的全省100个城市示范工程社区建设项目和100个农村示范工程社区建设项目已经全部投入使用。指导各市(地)实施“一地一型,一区一品”的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试点,推荐了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和牡丹江市西安区争创为全国社会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全国社会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达到4个,成为全国拥有实验区最多的省份之一。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黑龙江省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哈尔滨市香坊区以创建民主协商委员会的形式,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民主协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得到中央政策研究室充分肯定,转发全国各地鉴学。自主设计具有龙江特色的社区标识logo已经在漠河县、依安县、饶河县等县推广使用,得到民政部的赞扬。
  基层民主自治 联合省委组织部起草,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全省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自2014年11月启动,2015年5月基本结束,全省8967个建制村,其中8129个村一次选举成功,一次选举成功率达到90.7%,比上一届提高1.6个百分点,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36030人,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对新当选的5万多村“两委”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与省委组织部提出联合“三项承诺”创新工作举措,在解决村委会成员“罢免难”的问题上,要求候选人进行竞职承诺、履职承诺、辞职承诺,对“罢免”内容进行有益创新补充,利于候选人和当选人自觉接受村民群众监督。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农委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通知》,指导各地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省8967个行政村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贯彻落实全省美丽乡村工作会议精神,联合省农委在全省开展关于命名表彰全省农村“百名好主任”活动。

(张俊夫)


9月,省民政厅社工处到大庆喜悦爱心社工服务中心调研 (省民政厅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