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指示精神,坚持服务国防和军队改革大局,采取有力措施,圆满完成各项安置工作任务。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省政府下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全省接收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约1.6万人,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重点安置对象的安置率达100%;接收安置伤病残退役士兵14人,接收复员干部21人;全年共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3.38亿元。开展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全省各级财政投入培训经费4698万元,共培训退役士兵10415名。以省民政厅、教育厅、人社厅文件下发《关于确定黑龙江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第四批定点院校的通知》。在全省开展退役士兵异地教育培训和定点院校绩效考评工作,建立完善黑龙江省退役士兵培训就业服务平台,发布全省74所定点培训院校招生信息,链接全省有关人才招录信息网络;在哈尔滨市举办黑龙江省第四届退役士兵推荐就业现场招聘会,省内外230多家大中型企业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岗位5700个,全省4000多名退役士兵前来应聘,签订议向性协议2300份。做好军休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全省共接收安置军休干部123人、退休士官14人、无军籍退休职工84人。以省民政厅、人社厅、卫计委、财政厅、黑龙江省军区政治部、后勤部文件下发《进一步做好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医疗保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全省开展以“规范和谐互动,共筑幸福军休”为主题的系列活动;结合全国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开展“重温长征路,共筑军休情”徒步健走活动和“忆戎马生涯,爱和谐军休”主题征文活动;举办黑龙江省第四届军休干部台球比赛。做好军供保障工作,全省各军供站接待过往部队中转385批次,圆满完成年度军供保障任务。制定下发《黑龙江省区域性军供应急保障预案》,创新编制日常、机动、应急、持续、社会、野外等6种军供保障预案。
(孙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