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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收养、殡葬管理服务

婚姻、收养、殡葬管理服务


  婚姻收养登记工作 全省共办理国内婚姻登记49.66万对(其中,国内结婚登记32.86万对,国内离婚登记16.80万对);办理涉外(港、澳、台)结(离)婚登记1617对;办理收养登记158件(其中,国内收养130件,涉外收养28对)。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哈尔滨市南岗区、道外区、双鸭山集贤县、绥化安达市等4家婚姻登记处被民政部评定为国家级3A级婚姻登记机关。加强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完成1990年以来的历史数据的录入工作。建立健全婚姻数据共享机制,与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公证业务所涉婚姻登记信息核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签订《关于信息共享合作的备忘录》。指导各地依法、依规做好收养工作,对民政部推动《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修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哈尔滨市开展收养评估试点工作。
  殡葬管理工作 推进殡葬改革,配合省政府以省政府督查室名义下发督办意见(《关于办理黑人大办函〔2015〕24号文件的通知》);与省工商、质监、物价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黑龙江省处置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工作的通知》;统一制定下发《骨灰盒寄存合同文本》,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与省物价局联合下发《关于取消全省殡葬服务单位停车收费的通知》。推进惠民、生态殡葬工作,全年全省投入惠民殡葬资金2500余万元,约为5万户困难群众减免丧葬费用。下拨国家、省级福彩公益金1237万元用于补贴惠民、生态葬和标准化工作开展好的地方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哈尔滨市连续7年举办骨灰海葬活动,有400余份骨灰撒入大海。黑河市连续6年组织骨灰江葬和撒散活动,共撒散骨灰2500余份。推进服务标准化。在牡丹江市召开全省殡葬服务标准化暨专项整治推进工作会议,指导哈尔滨市制定《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在哈尔滨市各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进行试点和推进。推动文明祭扫,清明节期间,全省共接待祭扫群众398.63万人(次)、机动车81.43万辆,全省连续多年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落实惠民、生态殡葬政策,推进清明文化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省民政系统开展“主题服务月”“主题宣传月”活动;组织各地开展海葬、树葬等系列生态安葬活动,开展社区公祭、网络祭祀、鲜花祭祀等多样祭祀活动。

(刘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