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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消费品市场


  2015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7640.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76.0亿元,同比增长8.9%,低于全国平均增幅1.8个百分点(全国平均增长10.7%)。2015年,全省商贸流通业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50%以上,商贸流通业税收对全省税收贡献率达到20%以上,商贸流通业吸纳就业人数在530万人以上。其中,批、零、住、餐业增加值占全省第三产业增加值的28.3%,对第三产业的贡献率为22.6%,拉动第三产业增长2.7个百分点,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0.9%,拉动全省经济增长1.3个百分点。
  全省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6685.9亿元,同比增长8.8%,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7.5%。其中,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5564.1亿元,同比增长9.1%,占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3.2%。全省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954.3亿元,同比增长9.4%,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2.5%。乡村市场增幅高于城镇市场增幅0.6个百分点。
  全省批发业实现零售额1150.7亿元,同比增长8.3%,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5.1%。其中,限额以上批发业实现零售额491.7亿元,同比增长3.9%,限额以下批发业实现零售额658.9亿元,同比增长11.8%;零售业实现零售额5577.4亿元,同比增长9.0%,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3.0%。其中,限额以上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892.3亿元,同比增长7.2%,限额以下零售业实现零售额3685.1亿元,同比增长9.9%。1-12月份,全省餐饮业实现零售额809.5亿元,同比增长10.0%,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6%;住宿业实现零售额91.2亿元,同比增长5.3%,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2%。
  全省粮、油、肉、禽、蛋、菜、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货源充足,品种丰富,供求形势总体平稳。鲜猪肉、白条鸡、蔬菜等价格同比上涨,小包装大米、小包装面粉、鲜鸡蛋、桶装豆油等价格同比下降。
  2015年黑龙江省在统计的24大类商品中,商品零售额增长速度保持在10%以上的商品有8大类,分别是: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商品(54.4%)、饮料类商品(21.3%)、中西药品类商品(19.6%)、文化办公用品类商品(17.3)、粮油、食品类商品(16.2%)、烟酒类商品(15.9%)、通讯器材类商品(15.8%)、五金、电料类商品(11.7%)。零售额排在前6位的商品分别是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425.1亿元),汽车类商品(424.2亿元),石油及制品类商品(324.0亿元),粮油食品类商品(302.7亿元),中西药品类商品(173.3亿元),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118.8亿元),以上6大类商品共实现零售额1768.1亿元,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3.1%。
  2015年全省有7个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分别是牡丹江、齐齐哈尔、哈尔滨、绥化、佳木斯、伊春和黑河市,增速分别为10.8%、10.6%、10.5%、10.5%、10.5%、9.9%和9.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低于全省平均的市(地)分别是鸡西、双鸭山、鹤岗、七台河、大兴安岭地区和大庆市,增速分别是8.7%、8.6%、7.1%、6.5%、6.5%和2.6%。社会消费品零额总额位居前3位的是哈尔滨市、大庆市和齐齐哈尔市,以上三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省的67.0%。

(刘杰锋)


2006-2015年,黑龙江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情况图


2015年黑龙江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占比情况图

2015年黑龙江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主要商品价格表

 

鲜猪肉

鲜鸡蛋

小包装大米

小包装面粉

桶装豆油

白条鸡

18种主要蔬菜

平均零售价格

25.3元7公斤

8.46元/公斤

6.29元/公斤

5.66元/公斤

10.35元/升

14.74元/公斤

5.1元/公斤

同比

上涨10.1%

下降16.6%

下降1.6%

下降2.1%

下降0.9%

下降2.6%

上涨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