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业务与现代化建设 2015年,黑龙江省气象局加强预报管理,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质量。通过视频会商系统召开各类灾害性天气技术准备会6次,省级首席预报员讲解各类极端灾害天气、高影响天气预报方法和技术指标。完善预报员管理,建立预报员档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预警信号发布的通知》,完善预警信号检验、乡镇精细化预报检验工作。开展气候业务系统本地化及气候预测模式产品解释应用。对比分析近五年内迁站单位迁站前后的气象资料、气候背景、环境影响因素等,重新修订预报指标。完善预报预警业务流程,完善全省预警信号发布流程。建立双首席暴雨等灾害性天气订正机制,开展暴雨(雪)天气会商。预报台风“灿鸿”“天鹅”以及冬季强降雪。提高灾害性天气分析和预报技术,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质量检验业务,提高灾害天气预报预测水平,逐月开展预警信号检验业务。制作发布分类别灾害性天气落区指导预报产品。开展基于国家级温度、降水指导预报的格点化预报订正反馈业务试验。发挥数值预报综合应用系统作用。完善中尺度数值天气预报系统,粗网格(27km)分辨率预报产品是72小时时效(1小时间隔输出)。增加3km分辨率精细化格点预报产品。继续完善精细化预报系统。完成84个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的168小时时效、12小时间隔降水量、风向风速、相对湿度、最高最低气温预报。全省乡镇指导预报站点850个。从4月起,增加城镇、乡镇站点预报要素检验。全年,国家级台站自动气象站传输及时率为99.91%,区域自动气象站传输及时率为99.05%,连续三年上升。城镇天气预报资料及酸雨传输及时率维持在较高水平,高空、雷达、卫星气象观测业务运行稳定。制定《黑龙江省国家级气象台站迁移建设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规范业务管理工作。开展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未发现探测环境破坏事件,指导各地落实《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一地面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一高空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一气象雷达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一大气本底站》四个国家强制性标准,在当地城建、规划部门备案。大兴安岭地区、伊春市、黑河市林区监测站选址结束,84个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安装新型自动气象站和固态降水传感器,75个台站切换新型自动气象站。
(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