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书编纂与出版 全省第二轮修志工作进展顺利,全年共评议省志5部、市县区志3部,终审省志5部、市县区志7部。其中,对《黑龙江省志·社科联志》《黑龙江省志·信访志》《黑龙江省志·邮政志》《黑龙江省志·民政志》《黑龙江省志·审判志》《哈尔滨市志·司法军事社会》《尚志市志》《茄子河区志》进行评议;对《黑龙江省志·工商志》《黑龙江省志·水利志》《黑龙江省志·烟草志》《黑龙江省志·司法志》《黑龙江省志·公安志》《哈尔滨市志·城市纵览》《哈尔滨市志·商贸财政金融》《哈尔滨市志·司法军事社会》《鹤岗市志》《宾县志》《虎林市志》《友好区志》进行终审。每次评审会,省志办启动省志书终审专家库专家对上报志书尽心尽力审读,尽情尽责评审,提出建设性、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的指导意见和建议,使评审会达到预期目的,有效地保证志书质量,为实现“两全”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积极与各县(市、区)志办沟通协调,继续对已出版的县(市、区)志书进行备案,对不符合要求的备案材料予以规范性指导,进一步保证备案质量。全年,共完成《讷河市志》《延寿县志》《东宁县志》《林口县志》《嘉荫县志》《道里区志》《平房区志》《恒山区志》《伊春区志》等9部志书的备案工作,截止2015年底,已完成县区志书备案4部。
(徐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