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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全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表彰全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表彰先进,弘扬“团结和谐、务实创新”精神,推进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方志办公室下发《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关于表彰全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决定授予齐齐哈尔市地方志办公室等18个单位为“黑龙江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王占元等8名同志为“黑龙江省地方志系统先进工作者”。
  以推进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为主导,以完成地方志工作任务为重点,近几年全省地方志系统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表彰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一步激励全省方志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干劲,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全省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决定授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等67个单位“全省方志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王宏等152名同志“全省方志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徐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