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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民族工作

城市民族工作


  2015年,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召开部分市(地)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座谈会,制发《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依托清真寺设立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站的工作方案》。在全省涉疆工作任务比较重的城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清真寺设立10个“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站”,利用清真寺的便利条件,整体盘活省委已有的服务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工作机制。制发《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市民族工作调查研究的通知》,要求各市(地)民族宗教局以“四个全面”建设进程中的城市民族工作为主题,以问题为导向,摸清情况,报送本地城市民族工作调研报告。到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等地了解当地城市民族工作发展情况。协助国家民委政法司《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修订调研工作组到哈尔滨市社区及民族文化活动场所实地考察,探讨城市民族工作的经验和方法。黑龙江省开展城市民族工作的主要做法,在2015年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上书面交流。11月9日,省人大民侨外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民委主任刘明作的《关于全省城市民族工作情况的汇报》。委员会提出做好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必须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各级党政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社会各界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以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与民族团结杂志社联合推出的大型系列报道《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百名市领导谈城市民族工作》为契机,加强宣传,提高各地对开展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视。组织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市长和牡丹江市委书记结合本市实际谈城市民族工作现状、经验与探索,展现“让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时代风貌。

(刘宇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