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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


  2015年,对照《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任务目标“一减少、二达到、三提升”(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贫困人口数量减少一半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地平均以上水平,一半的人口较少民族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全省平均以上水平;基础设施保障水平、民生保障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大幅提升)和“五通十有”,全省75个人口较少民族村中有57个村达标。未达标原因主要集中在通村道路差、贫困人口多、人均收入低等方面,尤其通村道路达标困难大。省民委请求省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对18个村给予重点倾斜,并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沟通,省发改委、省扶贫办在安排资金项目时,对暂未达标的人口较少民族村给予考虑。截至年底,全省75个人口较少民族村全部达到考核验收标准。

(刘宇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