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务宗教事务管理 2015年,省宗教事务局指导宗教界宣传宗教政策法规6月,全省宗教界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引导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自觉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省宗教局规范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全年,依法批准实施11处宗教活动场所新建移建,依法审批举办大型宗教活动4次,跟踪指导大型宗教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启动宗教活动场所悬挂标识牌工作,全省首批符合条件的88座佛教寺院全部悬挂标识牌。为786名佛教教职人员颁发证书。对比分析全省基督教基础数据库汇总数据。指导省基督教“两会”(黑龙江省基督教协会、黑龙江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召开全省基督教涉外工作会议,制定《黑龙江省基督教会外事工作条例》,规范基督教外事接待工作。
(刘宇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