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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2015年,哈尔滨市进入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行列。制定实施《哈尔滨市2015~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实施意见》《哈尔滨市文明城市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制定10个领域30个方面“负面清单”。召开全市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议,对全市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表彰,评选出突出贡献单位28个、先进单位221个、先进个人标兵100名、先进个人400名。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街路环境、社区环境、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窗口服务、建筑工地和公益广告宣传等21个方面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覆盖9个区、9个县(市)、19个重点部门和22个窗口单位,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月查、季测督查行动。发现问题3489个,整改率80%。开展“万名市民大家谈、大家评”活动,发动市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监督管理。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中国梦”公益广告宣传,创意设计道德模范宣传画30幅,征集、遴选、报送公益广告116幅、影视动漫类作品32个,市属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利用主要版面、频道频率、黄金时段刊播公益广告8.3万余条、3.5万小时,车站、机场、公交站廊等公共场所公益广告设置率均达到100%,56个公园广场设置公益广告1800余幅(件)。

(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