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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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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倡导勤俭节约之风,严格清理超标准办公用房,压缩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下降23.4%。推进简政放权,承接省、市下放权力134项,制定并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程序清单2641项。开通网上政务服务,进驻审批事项244项。建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市场公平有序竞争。推进工程项目并联审批,缩短行政审批时限。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政府作风及效能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孙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