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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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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54元,同比增长8.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258元,同比增长6.7%。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4406人,比上年增长191.9%;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13000人,比上年增长144.8%,参保率9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55815人,比上年增长1.5%,参保率100%,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8635人,与上年持平。农村五保户每年集中供养费提高到6200元,分散供养费提高到4300元。城镇低保提高到322元,农村低保提高到1837元。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900元,全市在职和离退休干部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到3970元。“四节帮扶”救助困难群众1500户。新建海林市第二中学项目投入使用;投入薄弱学校改造资金1426万元,对41个薄弱学校进行了维修改造、添置教学设备;实行了“阳光分班”,招聘70名新教师;体育场田径场地改造项目开工建设。新建市医院,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43个中心村建成1000平方米的广场和1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全市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达标率达到86.6%,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任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