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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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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时期,城镇新增就业7853人,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医疗救助补偿额度提高到7000元。投资1.5亿元,实施教育项目40个,省级标准化学校达到17所。完成83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和县医院移址新建,荣获“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和“全国卫十一优秀项目县”称号。完成体育场、文化馆升级改造,建设农村文体广场19处、文化大院54个,获得“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殊荣。加强科普宣传和培训,被授予“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县”和“全国科普示范县”。扎实推进平安林甸建设,获评“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开展法治县创建工作,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王延春 刘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