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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建设

生态建设


  全面巩固停伐成果,依法打击乱占林地、毁林开垦等行为,查处各类资源林政案件94起,恢复林地8.2公顷。加大森林培育力度,全年完成更新造林2.33万公顷,中幼龄林抚育19.13万公顷,实现连续12年无重大森林火灾。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通过省级生态市创建考核验收,伊春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被确定为全国首批9个试点之一。空气综合质量在全省市(地)中排名第一。全市已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个,省级生态区8个,占全市县(市、区)总数的58.82%;国家级生态乡镇达到4个,省级生态乡镇13个,占全市乡镇总数的89%;市级以上生态村155个,占全市村屯总数的76%;市级以上生态林场(所)126个,占全市林场所总数的75%。

(马燕 王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