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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


  牢固树立“保护第一”理念,严格落实停伐决定,严厉打击盗伐林木特别是盗伐珍贵树种和区址周边风景林行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建立健全林地、湿地、经济植物、野生动物保护制度,严肃查处蚕食林地、乱捕滥猎、掠夺性采集和破坏苔藓植被等违法行为。继续推进森林抚育与改善林下种养条件相结合,推进抚育剩余物拣集利用。全年完成森林抚育1.2万公顷;病虫害防治5333.33公顷;育苗5.4公顷,成苗产量206万株;补植补造200公顷,完成计划的100%。

(胥清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