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设 2015年,鹤岗市政府坚持把“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底线思维”贯穿到政府自身建设始终,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持之以恒转作风、树新风、强政风,加快推进“四型”政府建设。推进高效政府建设。按要求完成政府机构改革,政府工作部门由35个精简到32个。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分类批复事业单位264家。开展“三单一图”改革,权力事项由3129项精简到2528项,梳理出责任事项1.8万余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正式向社会公布。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将1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了“四证合一”登记制度,企业登记审批时限压缩2/3以上。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公开81个收费项目的标准和依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接受市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社会各界意见。决策咨询和法律顾问作用全面增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规范化不断提升。推进诚信政府建设。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升级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级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坚持以政府诚信引领社会诚信,努力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推进廉洁政府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加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源、宏观政策措施落实、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制情况的审计监督,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八九十项”规定,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吃空饷”治理,公务支出和经费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周艳 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