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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

资源


  土地资源 全省耕地面积23898.52万亩,园地面积67.23万亩,林地面积34864.41万亩,草地面积3048.51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1843.54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892.94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273.96万亩,其他土地面积2714.76万亩。

(省国土厅地籍处)
  水资源 黑龙江省境内有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绥芬河四大水系。有流域面积50平方千米及以上河流2881条,总长度为9.2万千米,其中,流域面积100平方千米及以上河流1303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千米及以上河流119条;流域面积1万平方千米及以上河流21条。有兴凯湖、大龙虎泡、镜泊湖、连环湖和五大连池等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千米及以上湖泊253个,水面总面积3037平方千米。有黑龙江、兴凯湖、绥芬河等界江界湖,俗称“六江一湖一水道”,水界总长度2723千米,占全省边境总长(2981千米)的91%。全省境内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81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686亿立方米,与地表水不重复的地下水资源量124亿立方米。全省人均占有水资源量2170立方米,略低于全国人均水平;耕地亩均占有水资源量460立方米,仅为全国亩均1533立方米的30%。全省水资源存在时空分布不均、年内年际变化较大的规律,呈现“四少四多”的特点:春季少,夏秋季多;腹地少,过境多;平原区少,山丘区多;发达地区少,欠发达地区多。2016年,全省降水总量2566.09亿立方米,折合年降水深度564.2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多5.8%。时空分布差异大,汛期降水偏多,6-9月降水量363.4毫米,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偏少9%。2016年,全省水资源总量843.71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0.4%。其中,地表水资源量719.98亿立方米,地下水不重复量123.73亿立方米。2016年,全省总用水量352.64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12.6亿立方米,农业用水305.83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量20.65亿立方米,生态环境(河道外)补水量2.53亿立方米。

(吴春山)
  矿产资源 黑龙江省是矿产资源大省,矿产种类比较齐全,截至2016年底,黑龙江省共发现各类矿产135种(含亚矿种,下同),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84种,占全国230种(截至2015年底)已查明资源储量矿产的36.52%。查明资源储量的84种矿产按工业用途分为9大类,其中能源矿产6种;黑色金属矿产3种;有色金属矿产11种;贵金属矿产6种;稀有、稀散元素矿产8种;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7种;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7种;建材及其他非金属矿产34种;水气矿产2种。已发现尚无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51种。全省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与全国查明资源储量同类矿产相比,居全国前10位的矿产50种,其中铱矿(原生矿)、锇矿(原生矿)、铼矿、矽线石、石墨(晶质石墨)、颜料矿物(颜料黄土)、铸石用玄武岩、岩棉用玄武岩、火山灰、水泥用大理岩10种矿产列第一位;石油、金矿(砂金)、长石、玻璃用大理岩4种矿产列第二位;钼矿、铂族金属(原生矿)、陶粒页岩、浮石4种矿产列第三位。黑龙江省地域辽阔,矿产资源种类较全,分布广泛又相对集中。如石油、天然气主要集中在松辽盆地的大庆一带;煤炭则分布在东部的双鸭山、鸡西、鹤岗和七台河等地;黑色、有色金属矿产主要分布于双鸭山、伊春、嫩江和哈尔滨一带;贵金属矿产分布在黑河、大兴安岭、伊春、牡丹江等地;非金属矿产主要分布在本省的东部和中部地区。

(省国土厅储量处)
  湿地资源 黑龙江省是湿地大省,种类最全,分布最广,生物多样性丰富。2009年,第二次全国湿地调查数据显示,全省有自然湿地面积556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1.8%。按类型划分,沼泽湿地427万公顷,河流湿地75万公顷,湖泊湿地35万公顷,其他湿地19万公顷;其中沼泽湿地面积是全国各省面积最大的,约占全国沼泽湿地的1/5,是黑龙江省最典型的湿地类型。按流域划分,黑龙江干流195万公顷,嫩江流域178万公顷,松花江流域131万公顷,乌苏里江流域51万公顷,绥芬河流域1万公顷;在区域划分上,松嫩平原黑龙江部分198万公顷,三江平原91万公顷。碳储量达19亿吨,是全省乃至全国的碳储存库。有扎龙、洪河、三江、兴凯湖、七星河、南瓮河、珍宝岛和东方红8块国际重要湿地,是中国拥有国际重要湿地最多的省份,占全国拥有国际重要湿地的1/6。黑龙江省已建湿地自然保护区138处,其中国家级26处,省级61处,市县级51处;有富锦等77处湿地公园和逊克东山湖等11处湿地保护小区,基本形成了由湿地自然保护区一湿地公园一湿地保护小区构成的湿地保护体系。

(崔祥娟)
  植物资源 全省有高等植物2400余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东北红豆杉1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红松、兴凯松、松茸、野大豆、水曲柳等10种。

(崔祥娟)
  动物资源 全省有陆生野生动物476种,兽类88种、鸟类361种、爬行类16种、两栖类11种。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17种,其中鸟类11种,东方白鹳、黑鹳、中华秋沙鸭、金雕、玉带海雕、白尾海雕、黑嘴松鸡、白头鹤、丹顶鹤、白鹤、大鸨;兽类6种,东北虎、豹、原麝、紫貂、貂熊、梅花鹿。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66种,其中兽类10种,有黑熊、马鹿、雪兔等;鸟类56种,有大天鹅、花尾榛鸡、鸳鸯等。

(崔祥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