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窗口
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窗口
以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和文明窗口创建工作。修订《黑龙江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制定完善《黑龙江省文明社区评选标准》《黑龙江省文明窗口评选标准》《黑龙江省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黑龙江省创建文明家庭标准》等,促进五大创建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以省文明委文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明单位和文明窗口创建的方案》,组织全省各级文明单位和文明窗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广泛开展“创暖心服务·树满意品牌”主题实践活动,参与“应增强促”主题活动,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作风、转变职能、转变方式,建立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振奋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营造服务高效的发展环境。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有3000多个文明单位和窗口积极参与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树立了文明形象,营造了良好风尚。开展“百千万”与农村贫困地区结对帮扶活动,组织百个省级以上文明校园、千个省级以上文明单位、万个志愿服务团队,与农村贫困地区村镇和家庭结成帮扶对子,采取“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形式,以提高致富能力、改善基础条件、繁荣文化生活、引领文明风尚为重点内容,助力农村精准扶贫。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有590余家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参与农村扶贫帮困工作,共投入资金9200余万元,资助项目760余个,开展活动3400余个,解决问题20余万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