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域体制改革
领域体制改革
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统筹实施垦区和大庆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政法机关省定政法专项编制置换工作,彻底解决延续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结束了黑龙江省使用自定政法编制的历史。研究提出黑龙江省民用机场公安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意见。推进纪检派驻、巡视巡察、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和群团机关体制改革。配合有关方面,完成省直机关纪检派驻机构设置全覆盖,调整完善省委巡视工作体制,建立市(地)、县(市)巡察机构和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完善党建工作体制;配合推进省总工会等4家群团改革,调整完善职能和机构设置,按比例精简编制,合理配置资源。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组织开展文化、城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全国试点,佳木斯市在住建部专题培训班上介绍了城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试点经验。配合推进商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全国试点,探索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开展前期调研摸底,着眼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基层政府统筹发展能力,研究谋划黑龙江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桦南县大胆创新,“强乡扩权”取得明显成效。配合推进农垦、森工系统和国有林场等改革,研究提出农垦、森工和国有林场改革涉及机构编制保障的初步意见。牵头协调省森工总局向伊春林管局下放事权18项。参与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相关调查研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赋予五大连池风景区建制县待遇。创新大部门制改革,哈尔滨市以新区试点为契机,推进开发区与所在行政区统一管理。双鸭山市跨部门整合,组建综合检验检测机构,省长陆昊批示“这样的整合在市、县级要多推动”。配合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制发多份文件,建立全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与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平台数据对接、交换工作机制,鼓励支持城市公立医院试点地方探索建立和推进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总量控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