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监督工作
2016年,检查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18个工作报告,作出相关决议决定7项。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专题询问,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加大对“五大规划”、十大重点产业支持。听取和审议省政府2015年节能减排工作和2016年全省环境状况及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督促解决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氧化塘私设排污管道、大庆油田热电厂污染物超标排放等问题。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例”检查,推动提升全省农业和农村安全水平。开展森林“一法一例”检查,促进林业改革和旅游业发展。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科学编制规划、多元筹措资金、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等建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情况的报告,督促理顺监管权责,加大财政投入和监督力度。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把深入开展行政许可“一法一例”实施及优化发展环境监督检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两次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优化发展环境的实际举措贯穿全年;坚持四级人大联动、五级人大代表参与、同级对口监督,先后7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25个省政府部门、13个市(地)开展监督检查,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行政许可“一法一例”实施及优化发展环境的报告。着力在新预算法的框架下推进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法制化进程,组织专家对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调研分析,制定并实施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公开监督工作的意见,督促政府预算公开透明。解决财政预算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中存在“屡审屡犯”问题,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5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常委会组成人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91.67%。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提高司法公信力。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七五”普法规划意见的报告,作出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明确提出要以学习宣传宪法为首要内容,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