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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

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


  2016年,组织制定5部地方性法规,听取和审议4个专项报告,开展6项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调整农业种植结构,重新制定《黑龙江省禁毒条例》,促进工业大麻产业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围绕加强法治建设,制定《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围绕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起草《黑龙江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草案)》,推进全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解纠纷的迫切需求;围绕加强社会治理和民主监督,修订《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开展“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跟踪调研,形成专项报告并报送全国人大。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七五”普法规划意见的报告》《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等4个专项报告。起草《关于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草案)》,率先在全国作出关于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对8个市(地)及所属15个县(市、区)公安交警部门执法情况组织随机执法调研;检查了解全省各级法院、检察机关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