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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队伍建设

人力资源管理

人才队伍建设


  2016年,省人社厅会同省委组织部制定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从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改进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强化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加强对人才工作领导5个方面,提出22条具体改革措施,是黑龙江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才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出台《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从加强技能人才培养、提升技工院校办学能力、推进技能人才科学评价、引进留住使用技能人才、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5大方面提出27条具体措施,为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修订《省政府特殊津贴选拔办法》《黑龙江省领军人才梯队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办法》,完善了留学回国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制度体系。2016年,人才总量不断增加,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分别达152.1万人和79.3万人(不含中直),其中新培养高层次人才1.55万人、高技能人才6.9万人。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30条政策,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大学生创业人数达1.4万人,同比增长32%;取消县域内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降低“四煤城”考试合格标准,减轻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考试负担;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达153人,其中90%留在省内;省直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后,选人用人更加灵活便利,招聘急需紧缺人才773人。2016年,围绕我省11个重点产业、62个重点发展领域人才需求状况,编制了《黑龙江省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2016年,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对22个省级梯队给予250万元基础设施资助,遴选22个梯队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调整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96人,9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为留住高层次人才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博士后工作开展,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655名、出站416名,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组织6期国家级高级研修班,全年共培训专业技术人员442人次。开展“万名专家服务基层”“海外赤子为国服务”“博士后科技行”等服务基层活动,为促进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积极作用。2016年,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重点产业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全省累计培养高技能人才6.9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2.6万人;进一步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建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7个。加强技工教育,全省技工院校招生2.3万人,围绕黑龙江省新兴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共调整增设专业101个,100余所技工院校省内外2000多家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初步形成联合培养、产教融合、校企共赢的工作格局。开展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推荐工作,1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3人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推荐9名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会同省残联、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等部门举办6次省级技能竞赛活动,参赛选手达2万余人,涉及131个参赛项目(工种),为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了良好平台。2016年,积极引进外国优秀人才和智力,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引进外国高层次专家,新入选国家“千人计划”9人,其中外专项目1人,实施“千人计划”外专项目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10项。实施引进外国专家项目113项、480人次,出国(境)培训项目10项、85人次。研究确定跨境交通运输设施建设、跨境产业链建设等6个重点支持领域,为黑龙江省发展外向型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提供国外人才智力支撑。稳步实施中小企业赴瑞士培训项目,2016,年举办4期中小企业赴瑞士培训班,培训相关管理人才101人,2012年,以来累计举办17期培训班,培训相关管理人才433人,签署未来5年深化合作备忘录,瑞士方面将继续为黑龙江省培训精英型中小企业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