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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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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稳步推进全省第五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组织处研究制定《黑龙江省第五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代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起草印发《做好2016年全省城市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推出竞职承诺、履职承诺、廉政承诺、辞职承诺“四项承诺”创新制度,旨在提高“入口”,降低“出口”,全面提高社区干部素质,进一步提升新一届社区居委会的公信度。全省第五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直接选举覆盖率达90%,比上届增长5%。
  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按照《黑龙江省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15〕47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531工程,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农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新时期全省农村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黑民发〔2016〕61号),全面开展农村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每年在全省建成300个基础设施达标、服务内容丰富、社区治理规范的农村示范社区。通过示范社区的推广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社区治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推进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指导,推广第一批实验区(哈尔滨市道里区)创新经验;组织第二批实验区(哈尔滨市南岗区)中期评估验收;推动第三批实验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牡丹江市西安区)工作实践;指导有愿望加入实验区队伍的单位工作落实,促进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2016年,黑龙江省拥有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4个,成为全国拥有实验区最多的省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