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5月下旬,组织召开“推进我省燃煤污染治理专题协商座谈会”,形成《关于推进我省燃煤质量管控,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几点建议》的报告报送省委、省政府,省委书记王宪魁作批示,强调有关建议应认真采纳,请有关部门和市(地)落实。9月,省环保厅就采纳落实协商议题情况向省政协办公厅作认真答复。7月上旬,全力配合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专题调研组在黑龙江调研。组织开展关于积极应对黑龙江省人口发展趋势问题的专题调研。调研采取召开市级相关单位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参阅黑龙江省人口发展相关课题研究成果等形式,对全省及调研地区人口发展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关于积极应对我省人口发展趋势问题的调查报告》,得到省长陆昊的批示,调研报告被省委办公厅信息处采编,通过《黑龙江信息》上报中央办公厅信息工作部门。围绕发展事项,开展专项视察。组织开展对黑龙江省湿地旅游资源现状的专题视察。8月下旬,会同省林业厅、省旅游委,就黑龙江省湿地生态旅游资源保护与利用问题,对南瓮河、扎龙等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进行专项视察。形成《关于加强我省湿地旅游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几点建议》的报告,报送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视察报告被省委办公厅信息处采编,上报中央办公厅信息工作部门。协同组织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全国政协委员就三省(区)结合部生态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视察。8月上旬,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加快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推进大兴安岭南麓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脱贫。视察组通过实地调研,在三省(区)多次沟通、互通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关于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三省(区)结合部生态经济发展情况的视察报告向国家报送。在视察报告的基础上,形成《关于大兴安岭南麓吉黑蒙辽四省(区)结合部建设国家级生态经济区的提案》上报全国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