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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四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整治“四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016年,纠治“四风”成果不断扩大。抓党风、纠“四风”,紧盯重要节日和“四风”新动向,强化警示提醒,突出治理出入会所、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不正之风,对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公开曝光。全省共查处“四风”问题2095个,处理2573人,纪律处分1749人,公开曝光典型问题1316个。通过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办公用房、津贴补贴趋于规范,党员干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和公车私用等现象明显减少,借开业庆典、婚丧嫁娶、乔迁祝寿等事宜敛财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外出不请假、大事不报告、会议不参加等问题逐步解决,党内风气正在上扬,带动了社会风气好转。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得到有效整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把压力传导到县乡。通过专项整治、重点督办和严肃问责,认真治理“三资”管理、民生惠民、土地征收等领域雁过拔毛和吃拿卡要等问题,严肃查处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扶贫资金、截留私分扶贫款和侵占挪用救济物资等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467个,处理3025人;查处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问题1242个,处理1890人;处分乡科级以下干部13558人,增长25.3%,增强了群众对整治“四风”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