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规建设 2016年,3部法规案被列为省委重大立法事项,组织对省政府、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报备7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加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力度,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规作用,有200余名四级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畅通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法规草案全部通过主流媒体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向常委会报告征求公众意见的研究采纳情况。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吸纳民意民智,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过程中先后召开4次专家论证会、16次座谈会,委托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对种植转基因粮食作物问题进行问卷调查和风险评估,实行科学民主论证。首次委托高校院对现行省级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提出清理评估意见。指导设区的市和自治县立法工作。依托复旦大学举办百余人参加的全省立法工作人员培训班。全国人大培训中心、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300人参加的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培训班,提高专业化水平。
(尹栋)